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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7日 19:52 财新网 记者 蓝方

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热情高涨,如何合法践行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011年,是新一届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年。9月中旬前后,中国20个省市将开始五年一届的区县级人大代表选举。

  尽管离正式选举还有数月,但各地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的热情高涨。连日来已有数十位不同身份背景的公民在微博等传播平台上公开宣布,将参选新一届的区县级人大代表,有的甚至已准备好参选海报和竞选宣言。

  那么,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究竟谁能被选举为人大代表?公民应该如何践行自己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谁有权参选?

  依据现行宪法,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公民通过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并由其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公共事务。

  人大代表的产生,事实上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

  依据宪法和选举法等相关法律,在中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分为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两类。其中,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即所谓的“直选”。 Continue re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