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 312007
 

郝劲松律师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
发表时间:2007-7-30
公开信背景:

2006年4月27日,郝劲松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铁道部2006年春运涨价不开听证会程序违法.

2006年5月9日,北京市一中院书面裁定不予立案,郝劲松随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9月11日,北京市高级法院撤销北京市一中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指令一中院立案受理.

2006年10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12月1日判决郝劲松败诉.12月7日,郝劲松上诉.

2006年12月27日,铁道部发言人宣布,2007年春运涨价幅度将在1月中下旬公布,此时北京高院二审尚未开庭.

2007年1月7日,郝劲松在最高检旗下的<<检察日报>>发表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要求彻底停止春运涨价.

2007年1月9日,铁道部官员向<<京华时报>>表示,铁道部不会因为郝劲松写信而改变原先的计划.

2007年1月10日上午11点,铁道部发言人突然宣布,实行了14年的春运火车票涨价制度废除,今后不再涨价.

<南方周末>随即刊发文章:春运涨停 24小时惊天大逆转

刘志军部长:

您好!提笔给您写信是因为前段时间听到一个关于您的故事:北京市民姜海程在火车上花30元吃了一份白菜炒木耳和米饭,不知何故,居然没有吃饱,于是向您写信投诉,您亲自批示后,武汉客运段领导专程来北京向姜海程道歉。我听后颇多感慨,一份白菜炒木耳,一个乘客吃不饱这样的小事,都能劳部长批示,眼下有一件涉及1.5亿乘客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稳定要远比一份白菜重要千万倍的事情要与您商榷,那就是2007年春运应该彻底停止涨价,因为春运涨价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众所周知,春节是中国人最为隆重的传统节日,漂泊在外的人们千方百计要回家与亲人团聚,亘古以来,有中国的地方就噪着要回家。对待春节,铁路部门的春运应该营造出浓郁的节日氛围,要有周到细致的人性化服务,让人们最大限度地减少旅途的拥挤和疲劳,有个好心情回家过春节,而不是只想着如何涨价,趁春运之机涨价赚取超额利润,在加重旅客经济负担的同时,给人一种趁火打劫的感觉,破坏了节日的祥合气氛,既不道德也缺乏人性关怀。

每到春运,列车上严重超员,人满为患,过道、厕所都挤满了人,车厢空气污浊不堪,喝水困难,呼吸困难,上厕所困难,有的乘客甚至穿着成人纸尿裤坐火车,多支付了钱,却享受更差的服务,这公平吗?这不公平。这与《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所规定公平原则背道而驰。

历年来铁道部春运涨价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分流客流、削峰填谷”,但事实又如何呢?03年春运铁路共输送旅客1.34亿人次,04年1.37亿人次,05年1.4 亿人次,06年1.49亿人次,07年预计是1.59亿人次,以上数据表明,涨价后客运人数仍然连年上升,根本没有起到所谓的分流作用,如果说票价上涨阻挡了一部分人回家的脚步,它阻挡的是那些长年在外受苦受累受尽屈辱的民工兄弟姐妹们,它阻挡的是那些在大学里艰难度日的农家学子们,他们有的几年都回不了一次家,因为买不起火车票。那些农民工他们在外面辛辛苦苦了一年,挣不到两千块钱,还要克扣,还要欠薪,有的只拿到回家的路费,有的连路费都拿不到,尊敬的刘志军部长,您是否看到他们思乡的眼泪里充满了回家的渴望?当春节您与家人团聚时,您是否听到了那些被铁路阻挡和抛弃的底层民众最悲伤的叹息?

铁道部一直声称自己有权涨价,依据是原国家计委2002年1月27日下发的计价格[2002]107号《国家计委关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但该《方案》在授权铁道部于一定幅度内可以上涨票价的同时,并没有排除铁道部上报国务院批准及申请听证这两项法定义务。纵观《方案》全文,可以看到《方案》授权铁道部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制定票价,但《方案》并没有授权铁道部每年春运涨价可以不报国务院批准,可以不申请召开听证会,因此铁道部在按照《方案》制定价格的同时,也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按照《价格法》第20条,第23条,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3条,第14条履行法定的报批及申请听证义务,否则即程序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之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而铁道部身为国家机关在03、04、05、06年四年时间里,每年春运涨价,但却从未向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递交召开听证会的申请,导致春运涨价听证会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无法举行,听证会是政府聆听民声,吸纳民意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行使参政议政的重要民主权利的有效方式,而铁道部切断了同人民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使自己处于垄断、逃避监督的状态,使人民反对春运涨价的诉求无法得到有效地表达,导致民怨沸腾,民众怨声载道,历年的春运涨价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导致民众对铁路充满了愤怒与敌意,加剧了社会矛盾,与和谐社会相去甚远,在春运涨价问题上,铁道部决不能搞一言堂。

2005年,因在火车上购物及餐车拒开发票事宜,我与铁路数次对簿公堂,在此期间,铁道部能审时度势,迅速出台《关于铁路站车向旅客供餐、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以及《关于进步规范站车经营行为的通知》,两份文件均严格要求火车必须给旅客提供发票,文件写明:“各铁路局、站、段领导要高度重视给旅客提供发票的开作,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是维护铁路企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体现……,对继续违规操作的要追究站段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文件语气之肃穆,措辞之严厉,站、车整改效率之高,力度之大,与铁道部半军事化组织的风格甚为相符,令人欣慰。

根据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面对即将来临的2007年春运,我仍然希望铁道部能顺应民意,顺应历史的潮流,顺应民主与法治的潮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而不要让民意在法庭上爆发。

此 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郝劲松

2007 1月7日

春运涨停,24小时惊天大逆转 <南方周末>
  

铁道部

-职能

  是主管铁路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拟定铁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国家铁路统一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等10项。

  -点评

  1月10日,铁道部正式宣布:2007年铁路春运不再涨价。

  而一天前,针对公民郝劲松致部长刘志军“要求停止春运涨价”的公开信,铁道部对北京某报的回答是:“不可能因此而改变计划。”

  24小时内,一项执行十多年、涉及数亿人次的重要政策逆转。这是为什么?

  猜测一:民生要求。在和谐社会、亲民政府及亲民总理的要求下,送出的“民生大礼包”之一。

  猜测二:民间推动。此前,以郝劲松、乔占祥等人为代表的维权斗士,多次抨击铁道部直至将其告上法庭。

  猜测三:综合影响。中央施压、公众口水、“两会”靶子、成为被告……让铁道部不得不对此政策重新考量。

  无论是哪种原因,结果毕竟是积极的。一周后,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也宣布,公路春运不涨价。物价主管部门也承认,价格手段无法调节春运旅客运输需求。

  -链接

  铁路春运涨价

  14年2002年前,春运票价上浮制度已在部分路局试行了10年之久———

  1993年,节前出广东、节后进广东的旅客,以及春运期间在广东省内旅行的旅客,列车软座、软卧和硬卧每票加价30元,硬座快车每票加价20元,硬座慢车每票加价15元。

  1995年,春运铁路客票价格浮动范围,扩大到上海、北京、成都、郑州等7个铁路局。

  2002年1月12日,中国历史上首次铁路价格听证会在北京举行。1月27日,原国家计委下发了《国家计委关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通知》。此后至2005年春运,铁路部门对部分旅客列车实行了政府指导价,即在客流高峰期上浮,客流低谷期下浮。

  2006年铁道部宣布,春运期间对以农民工和高校学生为主要客流的临客硬座票价不上浮。

  2007年1月10日,春运停止涨价,以后春运也将不再实行票价上浮制度。

  1条评论 到 “郝劲松律师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

  1. […] time the court ruled against Hao Jinsong. Days later on January 7, 2007, he published an open letter to Liu Zhijun (刘志军), the Minister of Railways at the time, laying out the c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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