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272014
 

北理工被发现监控所有学生上网记录,北京理工大学学生权益中心在与学校保密处、网络中心、党委宣传部的领导沟通之后表示,批准使用监控系统完全因为这是国家的统一要求。

根据1997年公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33号)》: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四)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进行审核;(六)发现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本办法第五条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权益中心说,“哪怕一个小小的网吧,上网行为也一样要记录下来。想想看,这对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理所应当的管理措施,毕竟网络上也是要遵守法律的,在网络上规范言行,接受管理无可厚非。如果有人在网络上侵害了我们的合法利益,而国家无法抓住坏人,那怎么谈得上一个和谐的社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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