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 112008
 

域名交易服务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域名交易行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制定本交易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域名”: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注册管理,并提供解析服务的互联网络域名;

(二)“域名交易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其职责是负责运行和管理域名交易系统,维护域名交易中央数据库,认证域名交易服务机构提供域名交易服务;

(三)“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承担顶级域名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是指受理域名注册申请,直接完成域名在国内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的机构; Continue re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