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82007
 

参政党的责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张梅颖访谈录

  《人民日报》消息 日前,记者采访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张梅颖,全文如下:

  问:作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和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请您谈一下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色及优点。
  
  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政党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我个人从事多党合作实践多年的体会,这是世界政党发展史上一个了不起的制度创新。这一制度创新体现了国家意志、人民意志、政党意志的统一。既是历史的必然,又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有比较才有鉴别。我们是一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相互之间是合作共事关系(和谐的政党关系)。西方是一党在朝、多党或另党在野,相互之间是竞争对决关系。我们的民主政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通过选举投票实现民主。二是政治协商会议,社会各界通过有序参与政治协商,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充分表达出来,这种协商民主使决策更科学,更贴近民意,决策效率也较高。这是两条腿走路,既尊重多数,又兼顾少数。 Continue re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