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 032012
 

四年前,汶川地震,我去四川。隐约记得地震几天后,政府为了防止瘟疫的发生和蔓延,决定捕杀在街上没有主人的狗。作为一个特别喜爱狗的人,虽然觉得难过,但也在非常时期对政府这个决议表示了理解。告别四川,我捡回来一条没有主人的狗,经过检疫,将他带回了上海。之所以在今天提起此事,是因为这条狗来自什邡市的红白镇。

今夜,什邡这两个字被再次提起。回想起四年前在什邡的一路上,两边都是被摧毁的巨型工厂,军队在平地驻扎,这些场景,似幻似虚。

我想到了自己的家乡,上海化工重区金山区亭林镇的一个农村。我目睹着故乡是如何从一个绿水炊烟,空气新鲜的地方变成今天这样,十年,只用了十年,老家已经变成河水如染料,空气似毒药的地方。当年发展这些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时,政府骗村民说要发展GDP,政府只有税收多了,才能造福大家。 Continue reading »

4月 192010
 

搜狐 2010年04月19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些年来,我们实际上已经陷入”维稳的怪圈”:各级政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维稳,但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数量非但没减,反而不断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

  近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举行了首届“清华社会发展论坛”,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在会上发布了《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报告,提出了“新的稳定思路”。报告初稿撰写者为晋军、应星、毕向阳,统稿者为孙立平、郭于华、沈原。

  “越维稳越不稳”的怪圈从何而来?

  “之所以出现这种悖论,除了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现实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增加的客观原因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有维稳思路和模式的缺陷。”课题组专家说。

  报告显示,近年来,随着“维稳基金”在各级政府中的普遍设立,“花钱买平安”的“权宜性治理”方式也普遍起来,就是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凭负责官员的个人判断,其所体现出的政府行为明显缺乏原则性和规范性,“往往忽视、扭曲甚至排斥法律的作用”。

  报告指出,这一恶性循环也表现在, “民众被提供了一种误导性的期:如果你想让你的问题得到解决,就得制造点”威胁稳定的事端”;如果你连”稳定”都不会威胁,你的问题就别想得到解决。” 一些群体或个人只能采用法律外的方式、甚至暴力来表达和发泄不满,也就是俗称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导致社会矛盾越加激烈。

  一些权益受侵犯者一旦进入维权过程,就等于踏上一条“不归路”,他们又成为地方政府眼中“不稳定”现象的“职业制造者”。

  报告分析,目前我国的维稳工作方式,在更大程度上可称为“运动式治理”模式。

  “面对表现形式比较激烈的社会冲突时,一些地方政府往往轻率地把警力推到第一线。这不仅无助于矛盾化解,有时反而引火上身,造成警民对立、干群对立,使政府处于敏感而脆弱的位置。” Continue reading »

7月 042008
 

2008年07月03日22:04 来源:人民网

  人网贵阳7月3日电 (记者孙海涛)因为对“6·28”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瓮安县公安局政委、局长今天被省委书记建议免去党内及行政职务。

  在贵州省委今天召开的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省委书记石宗源指出,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背后深层次原因却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屡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石宗源说,这次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里,首先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请按程序办理。并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7月 042008
 

2008年07月03日23:27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贵州瓮安7月3日电 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却演变成上万人聚集的恶性事件,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副省长黄康生等在瓮安县与当地干部座谈时分析说,瓮安“6·28”事件暴露出长期积聚的矛盾

  王富玉要求,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6·28”事件进行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要广泛听取意见,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对信访、治安、民事、刑事等历史积案逐一清理,尽快结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第一要务,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黔南州政法委书记罗毅分析说,这几年虽然持续不断地对当地黑恶势力和帮派实施打击行动,但很难从根本上铲除。当地“两抢一盗”和打架斗殴等事件时常发生,年发刑事案件达到数百起,破案率仅为50%左右。发生的一些刑事案件不能及时侦破,积案较多,部分群众积怨深。

  瓮安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6·28”事件还暴露出当地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复杂矛盾。罗毅说,当地水库移民搬迁、城镇改造拆迁、煤炭和磷矿等矿权纠纷、国企改制等诸多矛盾交织在一起,一些部门在化解过程中,办法不多。有一些矛盾久拖不决,群众利益诉求难以得到及时、满意的答复,矛盾集中爆发。

  瓮安县委组织部部长莫涛说,当地有少数党政干部缺乏危机意识,更缺乏党性和正气,甚至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莫涛说,有一些干部不敢面对群众,深入、耐心细致做群众工作的力度不够,对群众的冷暖关心不够,在工作中不敢碰,怕得罪人,甚至存在执法不严、情大于法、以情代法的现象。近年来一些学校比较注重文化知识教育,但对思想品德教育重视不够;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利益诉求的期望值太高。

  与会人士认为,对法制和品德教育重视不够,部分干部作风不扎实,基层基础工作较薄弱,也是瓮安发生“6·28”事件的几个深层次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