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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31日 凤凰网财经

房价和收入分配已是目前中国社会矛盾的聚集地,稍有不慎则有可能诱发火山爆发。在这个节骨眼上,央企频频竞得“地王”,变相抬高房价,引起了全社会的指责。对此,国资委立即宣布78家央企将退出房地产领域,并决定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退出方案。

乍一看,78家央企已占央企总数的七成以上,更是在参与房地产业的94家央企中占据八成以上,但这78家央企参与房地产的资产总额仅占全部央企地产板块的15%,而剩下的16家才是央企开发房地产市场的“大头”(占85%)。即使这78家非地产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领域,对高房价和高地价也没有任何抑制作用,无非是国资委借机整合央企主业。以此看来,国资委的“央企退出”无非是掩人耳目而已。

如果这78家央企以重组、转让的方式来退出,会不会让剩下的16家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加剧垄断?然后再打着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幌子来垄断和占领市场?很有可能。另外,如果让这78家央企仅仅出售其囤积的土地,如果远高于拿地成本出售是不是存在炒地之嫌?该不该收暴利税?如果低于市场价出售是不是涉嫌国有资产流失?……显然,退出方法要非常讲究,绝对不能稀里糊涂。

对此,我建议商品房开发领域应该彻底清退所有央企,16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地产央企可以参与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或限价房建设,以保障这些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当然保障性住房建设绝对不是搞分蛋糕游戏,应该进行公开的项目招标,要绝对保障这些房屋的质量,切勿交给一些关联交易、利欲熏心的开发商来偷工减料式的开发建设。所以,这16家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应该主要以承担保障性住房为主,否则这些央企存在的战略意义何在?如果继续保留他们的垄断地位,这些央企会拿着全民所有制的资产,却不计成本地拉抬地价,炒高房价,获取垄断利润,与民争利、国进民退等都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与其这样,还不如让这些央企全部退出。 Continue re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