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 312011
 

搜狐网 浙江在线

  “无法通知”“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等情形,完全可能成为适用于一切案件的“口袋”理由,导致侦查机关可以随心所欲决定是否通知家属,“秘密拘捕”泛滥成灾。

  备受关注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8月30日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历时一月。

  全国人大网称,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可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因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非法证据难以排除,侦查部门权力强大、法院独立性不够,律师权利难以落实等诸多弊端,致使冤假错案层出不穷,其本身的缺陷彰显无遗。 Continue reading »

5月 272011
 

2011年05月27日 19:52 财新网 记者 蓝方

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热情高涨,如何合法践行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011年,是新一届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年。9月中旬前后,中国20个省市将开始五年一届的区县级人大代表选举。

  尽管离正式选举还有数月,但各地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的热情高涨。连日来已有数十位不同身份背景的公民在微博等传播平台上公开宣布,将参选新一届的区县级人大代表,有的甚至已准备好参选海报和竞选宣言。

  那么,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究竟谁能被选举为人大代表?公民应该如何践行自己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谁有权参选?

  依据现行宪法,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公民通过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并由其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公共事务。

  人大代表的产生,事实上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

  依据宪法和选举法等相关法律,在中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分为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两类。其中,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即所谓的“直选”。 Continue reading »

10月 272010
 

经济参考报

伴随BBS的兴起,新的法律现象也应运而生,BBS引发的侵权诉讼也不断出现。

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电子公告系统(BulletinBoardSys-tem,简称BBS)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BBS具有多种功能,用户可以发表帖子、阅读文章、发送邮件,并可以进行实时信息交流。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BBS逐渐成为网民获取信息、发表观点和交流感情的重要途径。以著名的天涯论坛为例,注册用户达3200万,同时在线人数往往超过20万。

与此同时,BBS引发的侵权诉讼也不断出现。这些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名誉权侵权纠纷,即用户在BBS上发表了贬低损害原告声誉的言论;

2、著作权侵权纠纷,即用户未经许可在BBS上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3、商标权侵权纠纷,即用户未经许可在BBS相关帖子中商业性地使用了原告的商标。

但在这些侵权纠纷中,因BBS用户大多匿名发表言论,被告或侵权人的身份难以确定,给原告的维权和法院的审理带来很多困难。 Continue reading »

1月 072008
 

柴静·观察
  
  10:0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郝劲松坐在原告的位子上开口说话,“审判长,通知我的开庭时间是10:00,被告迟到,我是否能得到合理解释?”

  审判长看他一眼,说“现在你先听从法庭程序”,冲书记员挥了下手。

  书记员立刻跑出去大声叫“北京地铁公司!北京地铁公司!”

  片刻,两位男士夹着公文包,匆匆入门,在被告席上落座。

  原被告双方目光交汇的一刹那,法庭非常安静。我明白了郝劲松为什么说“不管你有多强大,包括一个国家部委,当你被告上法庭的时候,你是被告,我是原告,大家坐在对面,中间是法官。你和我是平等的”。 Continue re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