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202014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示,《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是否可以提及工人停工权(罢工权的中国新名词,因为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工人不能罢自己的工)。但最终的答复是,“不要去涉及这个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焕新首次对外披露了这一细节。他提到,劳工界普遍对该条例中最终未能出现“停工”、“罢工”的词而感到遗憾,但这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规定的范畴,是国家立法的使命,地方立法没有这个权利。

7月 192010
 

凤凰网 2009年12月23日 钱江晚报   作者:洪信良

副主席鼓动开除被日籍上司骚扰女白领 是工会还是工贼?

深圳一外企的女白领小A,受到日籍主管横山宏明性骚扰长达数月,她多次向公司投诉未果,却反遭开除。今年3月,她愤而告上法庭,法院近日判定该日籍主管的行为构成性骚扰,必须书面道歉并赔偿3000元。

这个案子有一个局部细节格外引人注目,那就是外企工会的表现。起初小A向公司投诉后,公司召开协调会,六名负责人中的两名中国人,均为工会委员,男委员几乎没说话,而身为工会副主席的女委员则提出要以旷工为由开除小A。所谓旷工,是指小A受辱后在家伤心痛哭的一两天。过了十几天,小A就接到了开除通知。

外企工会的头头,当然应该是中国人,只是这个“工会”让人怀疑:它到底是姓“工”还是姓“资”? Continue reading »

7月 192010
 

2010-07-06 《南风窗》  作者:于建嵘

  面对目前职工群体性事件和个体极端事件多发的态势,5月29日,全国总工会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进一步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力度;使广大职工有尊严地生活,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这应是全总第一次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与职工的尊严及社会稳定联系在一起,并明确地把让职工有尊严地生活作为各级工会的重要的工作目标。这表明,中国的工会组织及其领导人终于公开承认了一个最为基本的常识,这就是不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没有职工的尊严;没有职工的尊严,就不会有社会的稳定。

  正如全总通知所指出的那样,我国社会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社会矛盾多发的特殊历史时期。而在国有单位改制及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了一些以牺牲职工利益的方式换取效益与投资的做法,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一些企业经营者以改制为名,采取寻租的手法侵占国家或集体资产,而把长期为企业劳动的职工变成了无保障的失业者。而一些改制后的企业及新生的民营企业,成为了在劳动强度以及劳动环境等方面没有予以劳工基本权益保护的“血汗工厂”。在这些工厂里,职工们在恶劣的劳动环境下,付出了繁重的劳动而只能获得很少的报酬,劳动仅仅成了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谋生手段,职工也成为了生产线上没有思想、没有尊严、没有前途的机器人。 Continue reading »

7月 192010
 

凤凰网 锵锵杂谈 石名岗

      近二十年来,私有企业越做越多、越做越大、越做越强,资本家阶层强势崛起;国有企业则越做越少,下岗工人被迫转向私企,加上农民工的增加,劳动力市场过分饱和,工人阶层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前日,电视媒体播出,某农民工讨薪被打,随后工会人员帮讨也被打,可见,私企主之气粗。现在,许多企业对工人想解聘就解聘,想发多少工资就发多少工资,根本不管劳动法的制约。而且劳动保护和福利状况越来越差,物价涨了好几倍,许多企业劳动保护补贴二十年不变。面对这种状况,作为弱势群体的工人阶层呼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以至于工人职业病验证只好开肺,农民工讨薪只好站上高楼扬言跳楼以期引起重视,这使和谐社会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

      资本与雇佣劳动向来是一对矛盾。处理的不好就是阶级斗争。阶级斗争的结果不是资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专政,造成生产力的极大破坏,导致两败俱伤。处理的好就像现今的西欧和北美一样,出现两阶级之间的“和谐”。这类似哲学上的矛盾,即“对立”,又统一,形成“双赢”,共同富裕。要形成这种局面,不能一方强势,一方弱势。工会和罢工权就是增强弱势群体的手段。

      工会和罢工权在西方能发展到今天这个程度,一是工人阶级一百多年争取的结果;二是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双方妥协的结果。双方认识到,这两个民主手段是社会“和谐”和稳定的基础。工人阶级正是用这两个民主手段“和平”争取到了自己的合理权益。就我们现今来说,工人这个弱势群体不正是需要这两个民主手段保护自己的合理权益吗? Continue reading »

7月 192010
 

凤凰网财经 2010年06月24日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 茅于轼

穷人富人一样都有好人坏人,包括企业家。马克思认为企业家都是剥削者,所以要造他们的反。这一点我不同意。我认为社会缺不了企业家。

企业家和个人之间要有平等自由的谈判。但是个别的工人地位很弱,没有平等的谈判地位。所以要允许工人有工会组织。当然,这不是说平等自由的谈判能够解决一切问题。问题照样存在,但是解决起来结果会好一点。中国工人的工资太低,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工会。

成功的企业家首先要赚钱,但赚钱不是唯一的,还要守法,平等对待自己的员工,有社会责任感。

世界上有没有平等?要看什么是平等。地位权利的平等是有的(但是常常会受到破坏,所以要经常维护它),财富的平等是没有的。但是财富的差距是可以控制的。

我国虽然政治上进步很大但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没解决,即民主法治。这需要我们几代人的努力才有可能实现。

5月 282010
 

2010-05-28 04:30:39

      我有一个朋友,毕业之前虽然也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但积极健康,毕业以后去找工作,好不容易才找到,给别人加工东西,一个月赚一千五百块,时常加班,加班有时候有工资,有时候没有工资,合起来一个月能赚两千。他家在二十公里外,买了一个电瓶车,每天早出晚归,刚刚结婚,买不起房子,好在农村当时盖了三层楼,他们把一层和二层都租给了外地来打工的人,每间两百多,一共租出去六间,一个月可以补贴一千五,这些外来打工的人往往一个家庭三个人住一间,每个人的收入是八百多,靠步行和骑车,在附近的工厂里上班,附近的工厂是比加工业污染更大的化工业,是当时我们镇招商引资过来的,大部分都倒闭了,没倒闭的略有盈余,但是如果一治理污染,可能就亏损了,一亏损就没办法交税和拉动GDP了,所以政府也不能管,被这些厂污染的河流穿过我家门前,我老家的村里几乎每个农民住宅都住了超过二十个外来务工者。这些农民住宅的房东一般都有一个孩子,几乎所有的孩子都类似我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个朋友。我朋友觉得自己混的还算不错,至少娶到了老婆,每个月的钱差不多都用于基本生存,什么大件都买不了,如果想要换个工作或者自己出去闯闯又不敢,一方面没有社会保,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一方面如果断了一个月的收入,生活就没有办法继续了。他们想去镇上买房子,把自己的户口变成城镇户口,这样对以后的小孩子比较好,但是上海郊区镇上的房子一套至少要五十万,他要不吃不喝工作25年才可以,而且还是毛坯房,要装修好还得再饿5年。

      他的隔壁邻居,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刚大学毕业,工资比我第一个朋友要高一点,但女方要求也高,一定要在市里有一套房子才能结婚,这套市区二手的老公房房子至少需要两百万,我的朋友需要工作六十年,或者他们家的房子出租给八户外地打工人家,出租一百年 Continue reading »